第12話 河畔小屋

虽然身体状况没昨天那么好,但是这里的山路坡度已经明显放缓,连爱梅斯都可以一个人轻松地向下甚至小跑了。不过,琉玛还是警告她不要这么做。

向下走了半天,琉玛感到口干舌燥,上一次喝水是十几个小时前的事了,向下走了这么远,又损失了不少水分,琉玛真的觉得自己有点不行了。不过应该庆幸的是,爱梅斯的情况好像有所好转,用迷信的说法来说,就是琉玛替她分担了一点吧。

“快看,我们是不是快到山脚了!”爱梅斯兴奋地说道。

“嗯,是啊。”

“为什么上山花了这么久,下山却很容易呢?”

“因为两边的高低差不同,这边的海拔比内侧高不少。”

“这么说来,其实要出来也不是很难嘛,为什么都没有人往外走呢。”

琉玛并没有回答,不过她自己想了几个可能的答案,一是王国的信息管控与宣传,二是人对于未知的恐惧,三是不做准备的话,其实真的很难走这么远,她们能够到达这里,已经相当奇迹了。

“姐姐不是说,到了山脚可以打猎吗?我们应该找什么猎物呢,没看到呀。”

琉玛把手指放进嘴里,现在最迫切的事情并不是打猎,而是寻找水源,在这附近应该有一条河流才对,琉玛记得自己之前看过地图,虽然不知道相隔多远,这个时候琉玛就无比懊悔,如果袍子能用的话该有多好。

“这附近有一种大型的食草动物,叫做提尔,它们性格温顺,但是别去招惹它,如果被认定为敌人,它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。另外有一种小型的兔子,那个倒是可以抓来吃。不过,我们得先解决水的问题。”

“原来是这样。那还是先去找水吧,但是应该怎么做呢?”

“在西边,或者南边应该有一条小河,先往那里走走看吧。”

两个人走了一会儿,琉玛对爱梅斯说道:

“你……反正就是以前的那个你,虽然说好不再说的,但是还是说一下吧,反正是她写的,一本书,我以前看过,里面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很深。那个故事是讲男女主角从山上自己的故乡下来,嗯……是怎么回事来着,我也有点记不清了,女主角在山下一条河的旁边的屋子里等了很久,直到男主角回来,哦我想起来了,那本书叫做‘缘意水的漫舞’,那条河就叫缘意水,好像有几句话是‘在那缘意水的北坡,是一片烂漫的山花原,酒红色的香味漫卷’,什么什么的,当时看了觉得还是挺不错的。”

爱梅斯看着琉玛,想了想:“感觉这不是我会想出来的故事。”

“是啊,我当时也这么想。但是确实是你写的。”

“只是听你这么说,好像很有浪漫的感觉。”

“其实一点都不浪漫,那个女的受了很多苦,那个男的也挺惨的,虽然结果还不错。”

“你为什么会想到这个?”

“不知道,我突然觉得,我们现在的情况,是不是和那个有点类似。”

“你是说,我们对应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吗?”

“不不不,我不是那个意思,我只是在想,我们找到河边,说不定也会有一间小屋。”

“但愿吧。”

琉玛试图想要嗅出空气里的水分,但是她的失灵的鼻子现在派不上多少用场。又走了一段路,爱梅斯哀叹道:

“我好渴,也好累,河到底在哪里。”

“应该就在这一带,再走一段吧。”

“呜,我感觉自己要死掉了。”

琉玛不知道说什么好,现在虽然还没有到极限,但是继续这样下去非常危险。

如果能下场雨什么的就好了,琉玛喃喃自语道,不过天气看起来很好,并没有要下雨的迹象。

两个人不再说话,在这种时候,尽量保存身体里的水分比较好。爱梅斯靠在琉玛的身旁,在她的身边有一种熟悉的安心感,好像连自己的说话方式都发生了改变。


又过了一日,琉玛觉得,自己已经出现了幻觉。

就像看见海市蜃楼一般,眼前冒出一些模模糊糊的奇怪景象,尽管如此,她的理性告诉她,那些都是假的。但是这样的树海里为什么会有海市蜃楼呢?明明到处都被树遮挡着。

爱梅斯也是一样,脸色发焦,一言不发地跟着琉玛。其间琉玛试着去捉了只兔子,但是没有用,没有水的话完全没有食欲,而且也已经没有时间把兔子烤熟了。琉玛尝了一点兔子的血,那样浓稠的血浆并不好喝,也没有解渴的感觉,而且实在是太少了。

看到那样脸上手上沾着血迹的琉玛,爱梅斯起初觉得有点害怕,但是那样的想法很快就被生理上的痛苦吞没了。

最后,又变成了什么都没想的状态,爱梅斯如行尸走肉般,跟着琉玛向前走着。不知道为什么,她突然模模糊糊地想起了家乡,不过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呢,爱梅斯也不清楚,在她经常居住的地方附近,有一片森林,森林中有一条小河穿过,她好像看见一个白衣服的女孩子,浑身湿漉漉的,向着她走过来。

那究竟是什么呢?倒像是自己做过的一个梦,是不是人快死的时候,就会想起以前做的梦呢?不知道,烦死了。

耳边好像传来了琉玛的声音:“河!河!”然后,牵着自己的手就变远了,放开了,爱梅斯抬起头,琉玛向着前方跑去,那里有一条河流。

是吗,找到河了啊。爱梅斯安心地,保持着原本的步伐向那里走去。


“平静下来以后,感觉肚子一下子饿了呢。”琉玛坐在河边,轻轻抚摸自己灌满水的肚子。

“是啊,要是那只兔子没扔掉就好了。”

“没关系,我可以再去抓几只,你在这里等着,不要走散了。”

“好。”

爱梅斯这样答应过后,琉玛就离开了,这条河……爱梅斯辨认了一下周围的景色,自己毫无疑问从来没有来过这里。

那么,刚才想到的景象又是怎么回事呢?思考这些问题根本不会得到答案,爱梅斯突然发现,在河的另一侧,有一间小屋,刚才不知道为什么,两人都没有注意到。

过了河,树木明显地稀疏起来,只是过河的话,琉玛肯定可以找到自己,爱梅斯脱下鞋渡过河去,河水并不深,只淹到她的大腿。来到对岸,爱梅斯细细观察起眼前的木屋来。

木屋并不大,看起来可能最多只能住两人,根据表面的痕迹来看,已经很陈旧了,但是结构还是相当稳固,有没有危险的话,等琉玛回来交给她判断好了。里面会不会有人呢?爱梅斯试着推了一下门,然而门就这样打开了。

爱梅斯突然觉得,之前好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?不过那是在哪里,什么时候,爱梅斯完全想不起来。打开门以后,里面并没有人。

没有人,也没有生活的痕迹,屋子里只有一张窄床,一个嵌在墙里的可以当做桌子的台子,还有一块围起来的放置东西的地方,爱梅斯走过去,发现里面放着斧子、刀和其他一些杂物。

斧子看起来有些旧,不过并没有怎么生锈,磨一磨肯定还很好用。屋子里就这些东西了,如果要烧食物的话,只能去室外了,这里没有炉灶,当然也不能生火。爱梅斯出了门,来到屋后。

距离屋子不远处有另外一个低矮的棚子,棚子的两边是通的,只有顶上有木板遮着,而棚子里面则是土砖块砌起来的像是灶的东西,爱梅斯突然觉得,自己感动得想要落泪。

不过,感动还早了些,琉玛还没有回来,她的体力也流失得很严重了,不一定能抓到兔子,爱梅斯回到河边,在那里等待琉玛。

现在天气还相当热,但是爱梅斯感觉不到多少暖意,没有东西吃的时候,是怎么都不会觉得太热的,之前在山上的风寒也没有完全消退,爱梅斯在地上躺下来,感受着太阳的温度。

明明身体很累,但是现在却睡不着了,灌满水的肚子好像还在咕咕叫,爱梅斯闭上眼,其余的感官也随之变得敏锐起来,风的气息,水流动的声音,地面粗糙的触感,以及太阳的温暖。爱梅斯突然觉得,这一切并不是理所当然的,就算是一直存在的太阳,也不是想要就会有的。

爱梅斯就这样在河边静静地发呆,过了不知道多久,琉玛回来了。她的双手各提着一只死兔子:“抱歉,感觉身体发虚,花了好久才捉到。”

爱梅斯连忙爬起来:“是我没有能帮上忙。啊,我应该去砍些木柴的。”

琉玛笑了:“你怎么砍木头啊,又没有工具,而且就算你能砍下来,也烧不起来啊。”

“我在屋子里发现了一些工具,屋子后面还有一个灶。”爱梅斯说道。

琉玛过去查看了一下情况,她显得很高兴:“这些都可以用,而且还有打火石,真的是太好了,不知道是谁留在这里的。”

“会不会有人回来呢?”

“这里应该很久没有人使用过了,应该不会吧。”

燃料的话,并不需要太多,琉玛让爱梅斯清理一下兔子的内脏,还特别吩咐她全部除去,自己则去砍柴了。爱梅斯用刀破开兔子的皮,把皮剥下来,接着扯开肚子,把里面弄干净,虽然看起来有一点血腥,爱梅斯却并不怎么害怕,而且那些结构,她也仿佛在很久以前就看过,有一种熟悉的感觉。

在做这件事的时候,爱梅斯想起了很多东西,如果有热水的话,可以把毛拔下来,还有兔子皮有什么用,等等。自己在村里的时候,几乎没见过兔子,她实在是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知道这些的,只能归结于琉玛说的是对的。

琉玛一会儿就回来了,她把柴劈开成小条,堆在一旁。爱梅斯突然想起,琉玛明明看起来并不强壮,但是力气却意外地很大。

“嗯……虽然挑了比较松软干燥的木材,但是能不能点着还得看运气。”琉玛皱着眉,把木条在灶下摆好,她从木头上削下一些碎屑当做引火材料,然后尝试着点火。

过了一会儿,火着了,琉玛抹了一把头上的汗,笑着说:

“最近这几百年,太依赖魔法了,以至于这些基本的小事都不太会做了。”

爱梅斯看着琉玛,不管怎么说,琉玛还是相当了不起的,她问道:

“琉玛姐姐说过,自己以前在外面冒险过吧?”

“是呀。”

“那时候,这种情况是怎么办的。”

“那时会随身带些工具,而且有魔法呀。”

“但是魔力会不够用吧。”

“是这样的,那时候会穿可以用阳光充能的袍子,平时使用的话不会有问题,不过那种袍子很重,所以这次穿着的是不能阳光充能的,所以还是我粗心大意了。”

爱梅斯点点头,这并不能说是琉玛的错,她也不会想到,会发生这么多事情。

“对了,还会有人追我们吗?虽然好几天没看到了。”

“放心吧,他们不会出来的,有以前的神的契约,就算他们再愚蠢无知,也应该懂这个道理。”

琉玛一边这样和爱梅斯说着,一边把兔子放到火上,虽然本来应该多浸一会,但是两个人都已经忍耐不住了。琉玛说道:

“没有盐和调料,很可能会不太好吃,我也没什么信心。”

“没关系,我都快饿死了,就算再不好吃也没关系。别的以后再说。”

“你没有把胆什么的弄破吧?”

“当然没有。”

“好。”琉玛翻转着架子上的肉,这里虽然打了个简陋的灶,但是别的器具也实在是没有,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。

半小时后,琉玛把架子放到一旁:“应该差不多了,先稍微凉一下。”烤过的兔子散发出诱人的香味,爱梅斯迫不及待地看着其中一只,想要快点尝一尝。

“嗯,那我先尝尝了。”琉玛拿起一只兔子,试着咬了一口。表面上一部分有些发黑,但是是可以吃的,爱梅斯也跟着吃了起来。

肉,是肉的味道。爱梅斯的眼泪都要落了下来,实在是久违的食物,久违的美味,啊,爱梅斯想要跳起来,不过她所做的动作,不过是继续咬着口中的肉罢了。

吃了大约一半的时候,爱梅斯就感觉到了,确实不太好吃,没有调味料,肉干巴巴的,实在是没有味道,只能配点水喝,这水还不一定干净。不过,肚子还没有满足,所以小小的爱梅斯,还是努力地把整只兔子塞进肚子里了。

“唉,是不怎么好吃。”琉玛把啃干净骨头扔在一旁,说道,“要不然我再去抓两只吧,当做明天的好了。”

“天色有点晚了,今天还是休息吧,我也已经很满足了,谢谢琉玛姐姐。”

琉玛微笑着看着爱梅斯:“对了,你要洗澡吗?”

“要!”

“那就快点,等会太阳下山了,会很冷的。”

这样说完,两个人就急急地收拾东西,前往河边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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